暂予监外执行收监决定书(黔狱刑收字〔2025〕8号)-尊龙凯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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索 引 号: 000014349/2025-1302423 信息分类: 狱务公开
发布机构: 生成日期: 2025-09-24 15:0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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名  称: 暂予监外执行收监决定书(黔狱刑收字〔2025〕8号)

暂予监外执行收监决定书(黔狱刑收字〔2025〕8号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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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发布时间:2025-09-24 15:0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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贵州省第二女子监狱:

罪犯廖彩琴,女,1990年11月2日出生,土家族,居住地贵州省沿河土家族自治县。因故意伤害罪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,附加剥夺政治权利五年,现刑期自2018年7月15日起至2033年7月14日止。由广东省监狱管理局批准自2021年5月26日起暂予监外执行。该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,因暂予监外执行情形消失,应当收监执行。根据《刑事诉讼法》第二百六十八条、《监狱法》第二十八条、《暂予监外执行规定》第二十三、二十四条之规定,决定由你监狱将罪犯廖彩琴予以收监执行。


2025年9月15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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