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索 引 号: | 000014349/2025-1302423 | 信息分类: | 狱务公开 |
| 发布机构: | 生成日期: | 2025-09-24 15:05 | |
| 文 号: | 是否有效: | ||
| 名 称: | 暂予监外执行收监决定书(黔狱刑收字〔2025〕8号) | ||
贵州省第二女子监狱:
罪犯廖彩琴,女,1990年11月2日出生,土家族,居住地贵州省沿河土家族自治县。因故意伤害罪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,附加剥夺政治权利五年,现刑期自2018年7月15日起至2033年7月14日止。由广东省监狱管理局批准自2021年5月26日起暂予监外执行。该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,因暂予监外执行情形消失,应当收监执行。根据《刑事诉讼法》第二百六十八条、《监狱法》第二十八条、《暂予监外执行规定》第二十三、二十四条之规定,决定由你监狱将罪犯廖彩琴予以收监执行。
2025年9月15日